天津市滨海新区辖5个国家级开发区,21个街镇,作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方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海新区的政府采购工作也备受业内关注。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三驾马车”之一,能有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滨海新区按照‘降成本、优服务、强监管’的思路,以‘放、管、服’为重要切入点,努力发挥采购政策功能,制度红利持续释放。”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国库室(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吴丽敏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放”上加力,充分释放政府采购政策效能;在“管”上从严,全面规范政府采购主体行为;在“服”上提质,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提升采购实施效率、降低各方参与成本,促进滨海新区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那么,天津市滨海新区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供应商由此得到了哪些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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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落实,助中小企业享政策
吴丽敏介绍,滨海新区狠抓采购政策落实,助中小企业享政策红利,着力做深做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提示。滨海新区财政局向新区各预算单位下发《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明白纸》及《“政采贷”明白纸》,并要求将其嵌入采购文件,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提示,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规范落实政策要求。二是建立对接服务机制。分派专人对接服务企业,为企业送服务、送政策,随时解答企业的政策咨询,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开展政策专题培训。滨海新区财政局多次组织召开采购人、代理机构、中小企业专题培训,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普及度及知晓率,帮助供应商充分了解享受政策的关键点。
天津歆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歆达)作为一家中小企业,做了很多公安系统的IT数据分析项目。项目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天津歆达做的大都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如果没有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这些中标、成交的机会可能不会落到我们小微企业身上。另外,回款也比之前及时多了,一般服务交付之日起20日左右就支付款项了,现金流对中小企业来说就是发展的生命线,政府采购项目及时回款,企业就能良性发展。我们以后会继续深耕政府采购市场,为采购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产品。”
严监管,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据了解,滨海新区财政局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水平,不断强化采购人在组织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合同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一是推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由政府采购专管员负责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在本单位及本系统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具体办理本单位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定期开展采购人专管员培训会,综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要求,帮助采购人吃透政策。将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法律政策、采购程序重点问题精心编制培训课件,进行有的放矢的宣讲培训。二是实施政采通报约谈工作机制。明确各采购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对代理机构出售采购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内容、对外收费标准、评审因素对应分值是否量化、评标方法等信息严格把关。三是加强采购意向公开。要求各主管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负责审核、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本年度准备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概况,予以集中公开。除依规可不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外,其他未按要求公开采购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将无法开展采购活动。
“我们单位在预留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细化评审因素、公开采购意向等方面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的要求在执行,这里面离不开滨海新区财政局对我们的帮助和指导。”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政采科科长朱强介绍,滨海新区财政局经常给我们解惑,对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持续跟进,是我们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良师益友。
补短板,以评促改勇争先
环境优则企业兴、市场旺。吴丽敏认为,优化营商环境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滨海新区财政局根据天津市及国家级新区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不断补短板争上游。
首先,缩短时间提质增效,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针对2020年提出的新区政府采购管理采购结果确认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比先进地区长的问题以及履约保证金退还没有明确的制度办法两方面的问题,积极出台先行先试的相关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缩短时间提质增效,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对标对点补短板争上游。
其次,督促采购人及时付款,加强采购文件制作邮寄成本控制。针对2022年天津市营商环境考核的反馈结果,新区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督促采购人按期、及时向供应商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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